内部承包与转包合同的关键区别在于双方是否存在劳动合同关系。若无劳动合同关系,以内部承包名义签订的合同可能被认定为转包合同,从而影响合同效力。
1. 内部承包与转包合同的关键区别是什么?
2. 无劳动合同关系的内部承包合同效力如何认定?
最高法院认为,维某公司将其承包的工程以签订《责任书》的形式全部交由罗某某施工,但未能证明与罗某某存在劳动合同关系。因此,原判决将《责任书》认定为转包合同并无不当。由于该《责任书》违反《建筑法》关于禁止转包的规定,依据相关司法解释,应认定为无效合同。
本案明确了区分内部承包与转包合同的关键因素,即是否存在劳动合同关系。这一裁判为类似案件提供了明确的判定标准,有助于规范建筑市场中的合同行为,防止企业以内部承包之名行转包之实,维护建筑市场的秩序和合法性。
内部承包与转包的区别在于是否具有劳动合同关系。内部承包通常基于企业内部管理,承包人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;转包则是将工程全部或部分转给无合同关系的第三方。本案中,维某公司未能证明与罗某某存在劳动合同关系,导致合同被认定为转包合同,进而因违法而无效。这一裁判符合法律规定,维护了建筑市场的秩序。
最高人民法院案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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